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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6545856发布时间:2024-08-06 15:08:57 点击量:
提交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的行政审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营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豹塘路金桂小区C1区第2栋C2-02-03、C2-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文化部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机关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5日)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开云中国电子竞技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